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扶贫户工伤怎样赔偿?
  2.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3.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怎么回复?

扶贫户工伤怎样赔偿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咨询了有权威的律师:根据国家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构成残疾的,治疗稳定后,再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先有用人单位垫付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一:工伤保险条例中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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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规定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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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

贫困户跟工伤赔偿没有关系。

按工伤残疾等级本人工资总额享受工伤待遇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什么叫扶贫户?什么叫工伤?工伤不是说干活受伤就叫工伤的,他要在雇佣或者是劳务用工存在前提下的。

企业用工时,企业给员工买了社保包括工伤险,才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导致伤亡,鉴定后由劳动局给予赔偿,没买工伤险的由企业赔偿, 不是用工自己搞d伤的不是工伤。

工伤赔偿是有标准可以依据的,并不会根据员工家庭状况的不同而变化。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在工厂长期站立得了关节炎算工伤吗,公司给赔偿吗?

1、因工作原因,长期积劳成疾所致疾病,应先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申请职业病诊断。

确诊为职业病的,可申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2、取得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鉴定。依据等级,按标准赔偿。3、目前,关节炎这类疾病好像不属于职业病范畴。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怎么回复?

不需要回复,签收并按照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提交证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和答辩书差不多, *****局: 贵局送达我公司的《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于 年月日收悉,我公司对****申请认定工伤一事(表态同意或不同意)具体证据如下: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章),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2、等等。

如果申请人不是你单位员工,或者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说明情况,提交工资清单,职工名册,缴社保清单,等等。再次陈述观点。此致 *******局 公司全称 年月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