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湖北襄阳市工伤保险条例,以及襄阳市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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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4、你好:实行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财政补贴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用于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及法律、法规规定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
5、《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关于赔偿部分节选,详情请阅读全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1月17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6、年11月17日,省人民***常务会议修订通过《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2014年12月6日,王国生***签署省人民***第375号令予以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襄阳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工伤认定10级补偿标准十级工伤赔偿标准为:一次性伤残补贴7个月的个人工资。个人工资指的是受伤的职工在工伤前,或者在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7=210元。十级工伤粗略估算共计:91522元。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以下工伤赔偿项目: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按负伤前的原工资***待遇支付;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十级 伤残赔偿 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工伤复发 期间的 医疗费用 。
襄阳7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1、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2、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明细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
3、工伤七级伤残赔偿标准明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七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应鉴定为七级伤残,享受七级伤残赔偿标准。
5、以上两项合计为:最低:118428元;最高:251340元。
2022年湖北省工伤赔偿标准
1、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2、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4、年全国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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