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天津工伤保险条例伤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天津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的规定?
  2. 天津市丧葬费最新规定?

天津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规定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亲属要在15个工作日内向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报告并审核死亡证明材料有效后,应及时办理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手续,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公牺牲抚恤金标准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抚恤金标准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凡2004年10月1日后死亡已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数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发。烈士的抚恤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人员抚恤金标准已先于事业单位进行调整,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后,实现了不同性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享受同等抚恤标准待遇。

天津市丧葬费最新规定?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伤亡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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