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河南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河南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2. 河南省工伤护理费标准?
  3.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河南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指对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评定和鉴定的具体标准,主要包括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职业技能、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定要求。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具体标准可能因不同职业和行业而有所不同,一般由相关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和人力***部门制定和发布。

这些标准旨在评估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某种工作,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并提高生产效率。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他器官不能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 (河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河南省工伤护理费标准?

政策规定,调整标准为:根据《关于使用河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享受生活护理人员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等三个等级,其护理费标准分别为全省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692元)的50%、40%、30%,即2846.00元、2276.80元、1707.60元。

据了解,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月1日《河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实施以来新发生的享受生活护理费人员。包括纳入省直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伤人员。由于2018年12月31日前已核定护理费标准高于目前新发生的护理费标准,因此对之前人员仍按原标准发放,不再进行调整。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