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障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障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障碍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两个方面。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可两方面同时申请鉴定,也可单方面申请鉴定。
按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范鉴定,基本从十级到一级由轻到重定程度,伤残轻重表现为伤 残对伤者后续的劳动能力、交流沟通能力、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学习等能力程度来划分。
劳动障碍功能分为几个等级?
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分别是一至十等级。最重的等级为一级,最轻的等级为十级。一级一般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而十级一般是指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障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障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